各位老师: 组织人事处于2014年10月3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了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要求各部门组织申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4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办公室陈小芳老师处,以便我院统一交到组织人事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2.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我院申请参加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的教职工于11月6日至11月7日以系(部)、处(室)为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处接受资格审核和上交申报材料,报名事宜由各系(部)教务干事、各处(室)综合员具体负责,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的基本年限条件: 1.正规全日制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教师系列除外); 2.正规全日制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教师系列除外); 3.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第2个月,认定“助理”级; 4.学院正式聘用的教职工参加在职学习,于2005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了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的,与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5.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必须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申请认定的教职工报名时要提交的材料必须按照统一通用的目录和要求整理,目录和整理材料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请自行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http://www.hnmmc.cn/zzjg/rsc/gzdt.htm页面上下载“职称认定材料整理注意事项及目录表格(本科生转正定级和硕士直接初任中级用)”。 四、报名时申报人提供1寸免冠近照共3张,其中2张贴在呈报表上,1张用于办理证书。同时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财政厅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125元/人。申报表格电子文档请同步上交。 咨询电话:84028513 联系人:钟老师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0月30日 |
